彬办字〔2009〕80号
中共彬县县委办公室
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学习宣传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国家机关、部门、企业各党委、党组,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内部机构,各人民团体党总支、支部,驻彬各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提高我县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学习宣传两个《条例》工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央《决定》和省、市《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整合社会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实施两个《条例》的重大意义,学习两个《条例》的基本内容,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及人口和计生工作人员准确理解、严格执行两个《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促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彬县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任务
1、学习宣传两个《条例》对于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局,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步伐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2、学习宣传计划生育各项法律法规,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人口和计生干部法制培训工作。
3、广泛宣传两个《条例》的主要内容,突出工作特点,加强正面引导,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及时澄清社会疑虑,防止恶意炒作,对可能出现的热点争议问题,要稳妥应对,确保群众思想和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稳定。
4、切实抓好两个《条例》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计生、卫生、民政、教育、公安、人劳、工商、城建,农果、林业、水利等部门,要全面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按照两个《条例》的要求,研究落实措施,完善各项管理服务制度,制定落实法定奖励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5、认真做好新旧《条例》的衔接、落实工作,准确把握政策,确保两个《条例》实施的严肃性。县计生局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督促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度的落实,督促有关法律制度的落实。
三、工作安排
这次学习宣传活动从2009年6月开始,到2009年12月结束,利用半年时间集中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县计生局负责抓好学习宣传活动的组织工作,积极开展宣传下乡活动,通过印发《条例》宣传册子、折页,张贴宣传标语、壁画等形式,大力宣传实施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使两个《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指导各乡镇重点依托人口学校、服务站、协会会员之家,根据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强化对新调整的生育政策的解读和新增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大众深刻领会两个《条例》实质内容,自觉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2、各乡镇和各部门要迅速制定学习宣传两个《条例》的具体措施,通过开办宣传展览、专题讲座、咨询服务和群众性活动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两个《条例》的重要内容,普及两个《条例》基本知识,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关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树立科学的人口发展观念,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县宣传和计生等部门要制定学习宣传两个《条例》的教育培训计划,按照下训一级的原则,举办乡镇和部门党政分管领导专题培训班和干部群众知识普及教育活动,通过层层开展教育培训,把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两个《条例》精神上来。
4、县电视台、公众信息网、计生网站等媒体网站要开辟学习宣传两个《条例》的专题栏目,从不同角度,宣传解读两个《条例》精神,不断拓宽学习宣传活动的渠道。
四、 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亲自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要对两个《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推动学习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2、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特别是宣传、计生、文体、教育、广电、计生协会等部门要主动参与,形成合力,组织好每一项活动,确保活动形式多样,扎实开展,效果明显。
3、及时总结,注重实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抓好学习宣传活动。要注重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总结学习宣传贯彻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扩大和巩固我县学习宣传两个《条例》的成果,确保学习宣传两个《条例》活动取得实效。
中共彬县县委办公室
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