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 发〔2009〕2号
中共彬县县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国家机关、部门、企业各党委、党组,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内部机构,各人民团体党总支、支部,驻彬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作用,确保县委决策和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县级机关基层组织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在广大党员中经常性开展党的思想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不断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政治理论素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分析党内思想状况,对党员队伍中出现的不良思想苗头,及时予以化解。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确保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二、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党务干部的选配、培训和交流等制度,选拔具有较为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年富力强、群众威信较高的干部,充实党务干部队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会讨论决定对机关和直接管理的下属单位的党务干部调动、任免和奖惩。行政、业务干部的调动、任免和奖惩,由局长(主任)主持的局务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时,加大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各系统在组织重大业务活动、开展综合性调研、组团外出学习、考察和培训时,应注意安排党务工作人员参加,全面提高党务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重视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关心他们的思想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加大党内监督力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对主要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督促行政班子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剖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详细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对违规违纪的党组织和党员,要敢于揭露,敢于批评,并依规依法严肃查处。
四、强化对基层组织的领导。建立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好表率作用,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部门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带头做好机关党的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对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已发有关文件与此件不相符者,以此件为准。
中共彬县县委
2009年8月11日